浙江开始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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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21:40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8月13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日前开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切实保护基本农田。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发出《关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必须坚决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不得批准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工程临时用地。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占用
这个《意见》还规定,对于在基本农田中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要限制在种植业,并不得破坏耕作层。已在基本农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的,仍要按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对耕作层和农田基础设施造成破坏的,要限期恢复,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因农业结构调整而减少,质量不因农业结构调整而降低。(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