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干部制度改革开始触及核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09:31 大众网-齐鲁晚报

  《瞭望》文章:干部制度改革再显亮点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三个法规文件。其实,在此之前的6月中旬,中央就集中颁布了包括这三个文件在内的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共5个法规文件。

  这5个法规文件和2004年4月集中出台的“5+1”法规文件,与《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干部教育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一道,初步构成了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制度上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法律法规密集出台

  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的十六大之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明显加快:

  2000年6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发;

  2002年7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

  2003年12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出台;

  2004年2月,《2004年-200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出台;

  2004年4月,中央颁布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这5个文件,加上此前经中央同意、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通称“5+1”文件。同年9月,中组部派出检查组,对11个省区市和4个中央国家机关部委贯彻落实“5+1”文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2005年9月,中央组织部召开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视频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5+1”法规性文件,以及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11条措施,切实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生效,这是我国五十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带有总章程性质的法律;

  2006年1月,《干部教育培训条例》出台;

  2006年2月,《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出台。

  2006年7月,《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印发实施;

  2006年8月,《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3个法规文件正式印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