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举报商业贿赂最高奖励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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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0:0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日前,江都市纪委、监察部门出台规定:凡是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党的组织、共产党员或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和集体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涉及商业贿赂的行为,经查证属实,举报人最高可得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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