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 20年每人每年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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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1:45 黑龙江日报 | |||||||||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期限统一确定为20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 发改委一负责人说,全国2200多万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每年需筹集后期扶持资金130多亿元,主要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提高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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