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移民补助每人每年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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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2:0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电 新华社昨天受权全文播发了《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意见》明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期限统一确定为20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20年指的是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移民,从今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
又讯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昨天指出,后期扶持资金每年需要130多亿元,主要来自电价。 这位负责人说,全国2200多万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每年需筹集后期扶持资金130多亿元。《意见》规定,后期扶持资金由国家统一筹措,主要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提高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筹集。 据测算,全国31个省(区、市)平均电价每千瓦时涨价6.2厘钱。各地今年6月30日出台的电价调整方案已包括了这6.2厘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