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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运花炮原料最高罚五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2:54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郭宁、实习生黄蕊报道:擅自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原材料的,将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记 者昨日获悉的。

  据了解,烟花爆竹原材料销售企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定点资格:销售非本厂生产的产品;销售的产品因质 量原因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向不具备烟花爆竹原材料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销售产品的;向不具备直供资格的烟花爆竹生产企 业销售产品的;有其他
严重违规行为,或因违规造成重大损失的。

  同时,经由道路运输的烟花爆竹原材料,托运人应当依法凭购销合同向运达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 许可证》,凭证运输。运输时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车辆和人员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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