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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欲向交警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2:54 江南都市报

  2000元鉴定费的来历有新说法

  本报上饶讯记者夏昊、艾世民报道:本报《刮坏3块瓷砖要赔2000元?》为题,对广丰县一货车主因为货车反光 镜上的螺丝钉刮坏了建设局局长余某家的外墙瓷砖,遭遇索赔一事作出了连续报道。可交警部门在4日的采访中表示,由上饶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作出的“货运汽车撞墙事故安全性意见”需要2000元钱鉴定费,此项费用应当由李元武承担,10
日上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却表示,对余局长家房子鉴定是免费的。2000元鉴定费是从哪冒出的呢?昨日本报对此进行 了一番跟踪采访。

  2000元鉴定费是余局长委托人索要的

  广丰县交警大队事故科负责人严小军介绍道,事故发生后,余局长于7月21日委托了其亲属吕献翔负责处理此事。 吕建议交警部门委托上饶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房子损伤进行鉴定。交警部门采纳了吕的建议。上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在到现场后于22日拿出了“货运汽车撞墙事故安全性意见”。8月4日上午,交警召集了李元武及吕献翔到场进行调解。吕 提出来要求2000元的赔偿,但李没有表态,双方搞很不高兴,吕同时提出,还有2000元的鉴定费用要求李来支付,针 对吕提出的要求,他立即询问吕是否有票据,吕表示第二天就能开出票据。

  委托人承认确有其事

  余局长表示,委托吕献翔处理该事故确有此事,吕是自己的亲戚,事发时刚好也在现场,因为自己比较忙,所心委托 李处理此事。但他没有对吕要求具体的赔偿金额,对于2000元鉴定费用一事,那是交警部门的事。随后,吕献翔接受了记 者的采访。他表示,2000元赔偿金是自己提出来的,但因为李元武调解时没有表态。他觉得很气愤,他随后向交警部门要 求让李元武再出2000元的鉴定费。他认为房子是否安全还要作最终鉴定,费用估计要2000元,提出这一费用前他没有 询问上饶市质量监督站。他认为只要李元武同意出这笔费用,他可以到国税或其他部门开一张发票出来领钱。

  车主损失惨重提出索赔

  车主李元武告诉记者,按最保守的数字估计,他的大货车被交警暂扣了20余天。营运费及车辆损耗要花去2000 元以上。每天

跑车的收入在500元以上。这些损失都是因为车子被扣导致的,他觉得交警部门

  应该对此负责。

  广丰县交警大队事故科负责人严小军则表示,按规定,事故被扣留车辆5天内必须提出鉴定申请,并与20日之内作 出鉴定,依据鉴定结论5天后交警部门必须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对车辆放行。广丰县交警部门在接到事故报警后, 将车暂扣,于7月24日由广丰县大众检测中心对李元武的车辆进进鉴定,并于8月4日作出了“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 ”,之后的5日内也就是8月9日交警部门对车主李元武下达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处理该起交通事故时,交警部门完全 符合相关规定,对李元武的损失他觉得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联合调查组正在调查此事

  广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俞志新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现在上饶市和广丰县已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目前尚 未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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