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营民代拿过时资料为陈水扁开脱 国民党痛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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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3:44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8月14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今天批评说,民进党“立委”拿着1962年的资料,佐证陈水扁“公务机要费”有一半不需单据即可核销,还不如拿袁世凯时代的办法进行比照。 据台“中央社”报道,民进党“立委”黄伟哲(台南县)上午在台“立法院”召开记者会称,1963年前,当时有专人处理机密费,收支明细不在报表列示,特别费由会计单位
对此,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上午在台“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进行反驳。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指出,2003年已经有“公务机要费支用程序作业规定”,台当局“总统府”至少2003年以后须依规定进行核销。 他批评说,民进党现在还拿出1962年的资料出来佐证,干脆拿袁世凯的办法比照算了。 蔡锦隆说,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强烈要求检方彻查2003年后每一张“公务机要费”核销单据,不能只查一半属于业务范围的单据,而不查另一半被列为“机密”的部分,毕竟“公务机要费”不是特别费,也绝非机密费,检方绝对不能吃案。(郭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