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业贷款新政实施10个月同比增7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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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4:3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上海8月14日消息(记者 杨静)昨天,记者从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自去年10月开业贷款担保新政策实施以来,已担保开业贷款2400余笔,金额近1.9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73%。贷款人的年龄、学历、身份也悄然发生变化。 为自主创业融资提供担保和贴息,是政府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之一。去年10月,上海市实施开业贷款担保新政策,担保对象范围的进一步放宽,贷款贴息门槛的进一
据市开业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上海经济的稳步发展,机会型创业已开始崭露头角,青年创业群体正逐步扩大,加之新政策出台后吸引了不少在职人员进行自主创业,使得本市创业市场迸发出新的活力,不断倍增新的就业岗位。 在上海市开业指导服务中心近日发布的2006上半年度开业贷款担保运行报告中,开业贷款还呈现出了一些变化,最明显的是年龄下降,学历提高。根据2004年至2006年上半年这两年半的数据来看,35岁以下青年人的创业群体正渐渐崛起,青年借款者的比例从2004年的25%,上升到今年上半年的34%。与此同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借款者比例从2004年的17.1%,上升到2005年的19.6%,今年上半年达到23.5%。此外,由于新政策放宽了贷款担保对象的范围, 2005年四季度,共有20名在职人员申请了开业贷款;今年上半年,则有42名“在职老板”获得了开业贷款,体验着自主开业带来的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收益。另外,有关部门还提醒创业者,“无信者”不“立”,借款人的开业贷款逾期及代偿信息将会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对个人今后购房、购车贷款、出国、留学等带来不利影响,对恶意不还的,有关部门还将联合法院采取强制执行等措施。目前上海累计已有500多名申请人因诚信问题而被挡在了开业贷款担保门外。 相关链接:开业贷款担保新政策解读 新政策将开业贷款担保对象由原来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和一年以内工商登记小企业放宽到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以及三年以内工商登记小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其中对于一年以内的工商登记小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申请开业贷款的,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将给予直接担保。 新政策将开业贷款贴息条件中对就业岗位的要求,由原来的净增岗位放宽到稳定就业岗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