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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评论:从天台绿化看公共问题的引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4:5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拉兹

  站在高楼上俯瞰广州,扑入眼帘不仅有绿树成荫,在水泥森林的顶端,也有绿意在楼顶跃动。这就是广州为人称道的天台绿化。天台的绿化,还写入了广州市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作为“花城”的一个特色而被倡导。

  与官方的倡导相对应的是,由于天台绿化而引发的争端广泛存在,近几年来始终没有停止过。矛盾的表象在于顶层住户对天台的绿化乃至搭建,影响了楼宇的安全和美观,从而引起其他业主的质疑,在其背后却可以看出,政府在倡导这一行为的同时,还需要更多的引导。

  当城管部门把一些业主在天台上搭建的亭台楼阁作为违建去拆除时,这些业主的委屈听起来是有道理的。“买复式,送天台”、“买顶层,送天台”,这是买房子时一些开发商的承诺,既然是赠与我了,我弄个鱼池什么的也不算过分吧?

  但房管部门的说法却是,即使开发商有“买房送天台”的承诺,也没有法律效力,因为楼顶天台是公用设施,在许多楼房中还是消防走火通道的一部分,任何一方都不得多占、独占,房产交易登记部门对天台的产权是不予登记的(见12日本报报道)。

  真相听起来很简单。从法律的角度看,对有众多业主的楼宇,天台并非某个业主的“私人领地”。既然非私,个别业主即使做好事对其进行美化,至少也应该经过其他业主的同意。

  那么,为什么“送天台”这样的广告还能出现在楼盘的广告上?为什么鱼池、“园林”往往是在建成后,才成为管理部门的执法目标?城管部门其实是有充分的依据去拆除这些违建的,但在定性为违建后是否拆除却还要“相关部门”定夺,这恐怕就是类似违建不断产生,同样争端不断出现的重要原因。

  天台绿化争端暴露出的第二个问题是,虽然这种做法被作为花城特色而为官方倡导,但目前却缺乏一种指导。

  天台归属的法律问题,相信大多数住顶层业主也很明白。绿化它是为了享受近水楼台的绿意,但似乎又不仅仅是为自己。只是,该在什么样的规则下绿化,怎样争奇斗妍才能不危害楼宇安全,不影响其他业主利益?具体点说,什么样的建筑才是违建,什么样的是可以允许的?目前都还没有相关的规定。

  类似的问题还在不断出现。比如,推广使用太阳能近年来也开始被提倡,但有些住户在楼上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却被当作违建拆除。住户同样委屈:该怎样安装才不是违建?

  近日,就居民密集区域是否可以建设高压变电站问题,广州一些部门开始在媒体上集中展开“说服”工作,争取市民的支持。既然如有关部门现在所说,高压变电站对居民的健康“没什么影响”,那么为什么不在问题出现之初就像现在这样,争取居民的充分理解呢?电力供应紧张难以缓解,而许多已经上马的变电站却不得不在居民的压力下停工待建。天台绿化的争端和变电站之争类似,既存在楼盘开发商有意或无意的“隐瞒”,也存在相关政府部门和市民缺乏充分沟通。大量的社会成本在低效率的行政运作中被消耗,让人感叹。

  目前在许多小区内出现的争端不仅是天台问题,小区内电梯广告和公共停车位的收入等也是争论的焦点。《物权法》修改尚在进行之中,有些问题的彻底解决还需要等待,但解决天台绿化争端应该不需要等待。天台属“公”还是属“私”既然不是问题,有关部门不妨以正视听;既然倡导绿化美化,对有可能出现矛盾的细节问题,相关的规定和指引也应配套推出。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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