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大走私案 三名涉案罪犯由死缓减为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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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5: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据福建日报报道,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厦门特大走私案涉案人员庄如顺、陈燕新、王燕棣的减刑案件,并根据上述三人在死缓刑执行期间的悔罪表现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刑事裁定,对庄如顺、陈燕新、王燕棣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庄如顺、陈燕新、王燕棣分别原系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福建省石油总公司总经理
三罪犯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福建高院依法定程序,对庄如顺等三名罪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