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警方办案越来越多使用视听证据 民警查赌先拍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6:3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本月1日,安徽打工者胡某在宁工新寓一电子游戏厅苹果机上进行赌博时,被鼓楼公安分局江东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让他惊奇的是,民警要求他在赌博机旁站好拍照。

  胡某一开始以为要将他的照片上报纸,后来在接受讯问时才知道,这是警察在进行取证。

  类似的场面已越来越多地在鼓楼警方的执法过程中出现。鼓楼分局法制科副科长尤垒称,以前民警执法是先控制现场,现在是先保存证据。据介绍,以往在处理赌博、卖淫嫖娼等治安案件时,一些违法人虽然被抓现行,但事后又矢口否认,给警方办案带来难题。配备数码相机、摄像机后,民警处理治安案件时就可以“以照为证”。比如同样是处理赌博案件,以往民警是先控制赌徒,清点赌具、赌资,而现在则是以拍照的形式先固定证据。在打击扒窃等犯罪时,摄像机能发挥重要作用,因为窃贼们行窃时间很短,很多窃贼结伙行动,转移赃物。而警方提前进行的“偷拍”取证对窃贼们极具震慑力。

  据介绍,警方办理刑事案件历来强调对现场的拍照取证,但对治安案件拍照或录像取证则是近几年的事。特别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警方在办理治安案件时,证据已由以往的笔录等书证、物证,发展到现在积极使用视听资料。

  不过,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办理治安案件目前所占比例并不大。一方面由于治安案件面广量大,许多民警拍照取证意识不足;另一方面相机、摄像机并不是法定的警用装备,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一些派出所仅达到一所一台相机的标准。因此,视听资料证据目前虽然在一些治安案件处理中频频出现,但全市范围推广尚需时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