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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公务费”案关键人称 发票乃扁妻所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4日16:41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8月14日消息据台媒报道,陈水扁涉嫌虚报“公务机要费”关键证人李慧芬今天凌晨返台后,上午立即被台检方以证人身份约谈;李慧芬在侦讯中,明白告诉台检方,发票就是要给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用的。

  据报道,李慧芬以热封胶膜密封从澳大利亚带回台湾的证物,在检察官面前当场拆封,其中包括尚未曝光的发票。由于李慧芬数年前住宿君悦饭店的发票,出现在“公务机要
费”的支出凭证中,李慧芬在侦讯中,明白告诉检方,发票就是要给吴淑珍用的。

  报道说,由于“公务机要费”的核销,出现“中饱私囊”的贪渎疑情,台检方上午也同步约谈陈水扁办公室会计处等相关承办人员;在完成前置作业后,将会先行约谈吴淑珍,最后才传唤陈水扁进行查清。

  据报道,台检方将在李慧芬制作完证人笔录后,于下午安排她与另一证人、杏林新生制药公司负责人李碧君对质,查清李碧君是在什么情况向李慧芬索取发票,发票的种类、金额多寡,以及李慧芬为何知悉发票是吴淑珍所要。

  报道说,李慧芬曾表示,她所说都是事实,愿接受测谎,也呼吁相关当事人,包括陈水扁在内都接受测谎。(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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