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规范高考加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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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0:0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日前,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原局长,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清理规范的建议》函,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对加分问题进行调研,会同相关部门对高考、中考加分政策进行清理规范”。 洪可柱认为,高考加分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出现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加分政策混乱,互相矛盾,上下不一。具体表现在加分的对象、范围和分值混乱上。对象混乱,表现在对于同一个加分项目,各省市规定可加分的对象范围比较混乱。如对某项全国性竞赛,黑龙江省规定前8名可加分,但河北省规定只有前3名才能加分。有些省规定,见义勇为的考生可以加分,但有些省规定,见义勇为者的子女也可以加分。范围混乱,表现在除教育部有规定的加分外,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可规定本地区的政策性加分措施;今年教育部明令取消了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可加分的政策,但在一些地方,这一政策仍在实行。分值混乱,表现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同一项目加分分值上的差异比较明显。 第二,高校操作不统一。有的高校只认同国家加分政策,不认同地方加分政策;有的则两者都认同。有的高校规定,加分后可投档,但专业要按原始分排序;有的则规定,加分后可投档,专业也按加分排序。 第三,高考加分政策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其出台过程不透明,随意性大。许多部门都想把加分当作社会管理或福利手段。目前,加分项目已涉及科协、体育、外事、民委、计划生育、残联、公安、民政、工会等10多个部门和单位,但近些年来,通过关系找教育部门要求出台高考加分政策的行业、部门或人士仍然层出不穷。比如福建近期就有政协委员要求给农村独生子女加分。 所以,加分政策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应在制定程序上予以规范,并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成为大家都认同的制度。比如,哪些项目可以加分,可以加多少分,哪些考生可以得到这些加分,三者之间如何关联,如何保障关联过程中的公开、公平与公正等等。(据《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