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川区总:劳模管理注入活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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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0:0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通讯员王春贾俊远赵临赢)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总工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劳模管理的新方法、新机制,打破终身制,对劳模实行动态管理,推动了劳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从2001年起,该区对劳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他们在对全区各级劳模(先进工作者)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基础上,按照其工作性质、生活状况、健康状况等予以分类,建立起电子管理档案。与此同时,制定政策,对劳模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如果在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则按规定上报劳模评审委员会,取消其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称号并终止享受劳动模范待遇。据悉,淄川区现已有1名劳模因考核不合格被撤消劳模称号。 此外,对那些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劳模,区里则按规定优先推荐其晋升更高层次的劳动模范。动态管理从制度上保证了劳动模范的先进性,也改变了过去对劳模一评了之、松散管理的状况。由于打破终身制,劳模管理工作的活力日渐凸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