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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0:2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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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高莎)人事部、民政部日前联合颁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此举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正式建立。

  民政部有关部门表示,将在此次颁布《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使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据介绍,在发达国家社会工作已有上百年历史,社会工作者具有很高的职业威望和社会地位,被誉为“社会工程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工作理论研究虽取得了一些成果,社会工作教育也达到了一定规模,但在制度层面却没有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

  据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立后,国家明确将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行统一管理,从而确立了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地位,为提高社会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的能力建设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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