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坟墓“进驻”居民区?繁昌一镇政府为征地出此举,遭居民集体抵制,尚未报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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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0:5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繁昌县荻港镇政府为完成一个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征地工作,决定在距当地一居民区80余米处兴建一座公墓以安置3000穴迁坟。不料,该举措刚刚开始启动便遭到当地群众的集体抵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座已动工的大型公墓项目竟未取得民政部门的许可。 居民:坟墓仅隔小区80米
繁昌县桃冲矿业公司的数名职工集体向本报记者反映称,他们住在繁昌县荻港镇桃冲社区,人口约7000多人,四面环山,环境幽雅。最近荻港引进项目征用土地,被迫要迁移坟墓,当地政府决定在居民区后面茶山上建造一个公墓。一时间,居民怨声四起。他们认为,建立公墓后鼓乐爆竹声、运送遗骸的车辆经过居民区会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另外在居民区附近兴建如此大型公墓,会给居民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镇政府:与公司打过招呼? 记者随后就此事采访了荻港镇政府办公室。一位章姓负责人称,实施墓穴迁移是满足项目用地的需要。公墓设计不会影响桃矿居民的正常出行,在墓区建成后绿化率达80%,绿化隔离带可以将居民区隔离开来。该负责人说,镇政府事先与矿业公司负责同志打过招呼,但由于矿业公司属马钢公司直管,镇政府并没有决定权。目前,镇政府仍在和居民进行协商。 “之前,荻港镇政府并没有与我们公司做过任何沟通。”桃冲矿业公司经理马维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称,直到镇政府在山上开始动工,他们才了解情况。公司上下的意见均很明确,建议镇政府另外选址。 民政局:公墓兴建尚未报批 据了解,公益性公墓的兴建必须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方可。那么荻港镇已动工的这座公墓有没有合法的报批手续呢?繁昌县民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称,至今他们没有收到荻港镇兴建公墓的申请,也不知道该镇要兴建公墓一事。 对于无报批一说,荻港镇政府一负责人的解释为“我们正在积极地进行手续申报”。 (本报记者 杨丹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