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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翁”老赖不执行判决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2:02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雷娜通讯员周宗山)拥有私人别墅,经营手机公司,开着高档餐馆,经济实力雄厚的孙强却拖欠房贷不还。近日,孙强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被西城警方刑事拘留。

  2000年7月,孙强向银行贷款498万元在朝阳区购买了一幢别墅。合同约定由负责别墅开发的房地产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贷款期限为20年。但孙强在还款一年后就没有按期交付
月供。2002年11月,银行将孙强和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孙强清偿贷款及利息共500多万元。判决生效后,孙强一直杳无音信,房地产公司只好按合同约定代其偿还500多万元。由于房地产公司向孙强追偿未果,于是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06年8月2日,西城警方将孙强抓获。经调查,孙强经济实力雄厚,在青岛市有一栋私人别墅,自己还出资成立了一个从事手机营销的公司,并且在天津市还经营一家高档餐馆,个人固定资产不少于500万元。

  据了解,孙强在有能力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仍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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