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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保险“应保尽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2:1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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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高铸成通讯员李泓)截至2006年8月,深圳市的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到680多万人,居全国之首,其中80%以上为外来农民工。目前,工伤保险制度已覆盖到深圳特区的所有机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所属全部公务员、职工或雇工,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全覆盖目标。这是记者近日从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2005年初,为了切实推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和解决深圳农民工用人单位的参保难题,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始全面推进工伤保险覆盖工作,并允许尚不具备参加全部险种条件的用人单位或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的工伤保险是以用人单位员工工资总额的1%进行测算的,目前深圳600多万外来农民工人均月工资收入约700元~800元,以外来农民工为主的用人单位月工伤保险费用负担人均约7元~8元,这一数字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可以承受,而且许多企业生产经营者本身对工伤保险制度的认同度也较其它险种的认同要高,那些生产规模小、经营管理较为原始的用人单位经营者,更是因为工伤事故多发,而希望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这使得深圳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连续两年上升,年均增长60多万人。

  与此同时,深圳对应该参保却不参保,或想尽办法逃避义务的用人单位,加大监察处罚力度,先后组织“春雷行动”、“飓风行动”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2005年共稽核检查不按规定参加社保的用人单位4661家,涉及员工108.8万人,追缴社保费4600万元。对一家拒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还开出了有史以来单项处罚额最高的罚单———130万元,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曝光。2006年,又展开了针对建筑施工单位的工伤保险专项整治行动,为众多游离在工伤保险网之外的建筑工人追加了工伤保险。

  由于工伤保险逐步实现了全覆盖,去年深圳1至8级致残事故全面下降,因工伤残的员工合法权益也得到了保障,因工伤残导致的劳资纠纷个案逐步下降,劳资矛盾冲突得到缓解,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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