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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上市医疗器械开展不良事件监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2:22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月14日讯 记者富子梅报道: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发出公告,要求所有在中国境内上市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境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通过其在中国的代理人),必须按照《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所有上市品种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对于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
报告,并迅速展开调查,分析原因,必要时主动采取召回等纠正措施,以保证患者和相关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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