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政府采购超百万评标过程要录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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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3:11 海峡都市报 | |||||||||
N《新快报》供稿 本报讯 昨日,广州市政府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时透露:今年起,凡政府采购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其评标过程必须录像,当天送达监管部门备案,下一步市政府还将通过政务网,对两个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整个评审过程实行现场监控。据透露,今年上半年,广州涉及政府采购领域的刑事案件增长迅速,涉案金额13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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