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将享更多关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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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3:33 舜网-济南时报 | |||||||||
我省将编制低收入群体消费指数 困难补贴与物价挂钩 时报8月14日讯(记者 李绍庆 通讯员 封立树 戴恩河)今后,我省物价部门将研究编制我省低收入群体消费价格指数,并建立物价上涨与适当提高困难群众补贴标准挂钩的机制
据介绍,今后,全省物价部门将建立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三位一体的价格改革良性循环机制。对兼顾资源节约、具有惩罚性质的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物价部门将考虑通过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将超额利润用于对相关行业、困难群众的价格补贴,建立相应的利益调节机制;研究编制我省低收入群体消费价格指数,建立物价上涨与适当提高困难群众补贴标准挂钩的机制;研究完善资源价格改革与相关行业的价格联动机制,科学确定提价幅度,发挥好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 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 取消农民工行政事业性收费 时报8月14日讯(记者 李绍庆 通讯员 封立树 戴恩河)今后我省将严格清理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歧视性收费,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合理流动和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这是省物价局出台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四十条措施中明确规定的。 省物价局要求,今后,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其他针对进城务工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得采取任何歧视措施。有关机构或单位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不得违规收费,提供有偿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办理农民进城务工等审批事项或手续时,搭车收费,变相收费,强制服务收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