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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华案3死缓犯减刑为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4: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厦门特大走私案涉案人员庄如顺、陈燕新、王燕棣的减刑案件,并根据上述三人在死缓刑执行期间的悔罪表现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刑事裁定,对庄如顺、陈燕新、王燕棣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庄如顺、陈燕新、王燕棣分别原系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福建省石油总公司总经理
、厦门象屿新大地进出口公司总经理。

  据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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