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不监审不得定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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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4: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王立实习生刘思远)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该局制定了《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或服务将进行严格的成本监审。据悉,该实施细则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据悉,列入《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制定价格。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以及虽未列入价格听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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