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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四项清理”工作 欢迎群众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4:3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项清理”:一、清理私设“小金库”;二、清理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三、清理投资入股煤矿及其他国有资源开采;四、清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市级有关部门“四项清理”举报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86632595(上午)86638408(下午、夜间及节假日);市委组织部
:12380;市财政局:86648623;市审计局:87028509

  (记者钟蓓)记者昨日获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贯彻省委专题会议精神 开展“四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市将对私设“小金库”、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煤矿及其他国有资源开采、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清理。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公布了“四项清理”举报电话,欢迎干部群众监督举报。

  据悉,本次清理将着重在大力推行政(事)务公开、健全和完善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四个方面下功夫。对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清查农村能源沼气、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天保和退耕还林等各类支农扶贫资金,教育和科技专项资金,农村基层派出所工作经费保障专项补助,农村散居五保户专项补助,成都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小金库”等。主要检查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全额到位;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管理办法;是否有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情况;是否有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是否按规定实行招投标制、公示制、报账制、政府采购制;报账凭证、票据等是否真实有效;账务处理是否规范;财经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的情况,是否有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的情况;单位所有银行账户及其资金,是否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是否有单位内设机构开设和管理银行账户的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带头作出公开承诺,干部个人自查的情况在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对清理情况故意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填报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检查后仍发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通知明确,市财政局为清理私设“小金库”的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为清理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为清理投资入股煤矿及其他国有资源开采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为清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牵头单位。各地、各部门自查清理工作应于10月底前结束,市上将于10月至11月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检查。对清理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须于2006年12月31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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