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里可燃气体遇明火爆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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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5:0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盘锦讯(记者富筱哲)“水里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导致爆炸!” 8月13日发生的春成纸业有限公司爆炸原因现已查明。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意外事故。 爆炸发生后,盘锦市大洼县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爆炸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昨日,事故调查组经过调查了解到,爆炸地点是动力车间常压冷水蓄水罐。 经初步认定:企业从地下深井向蓄水罐供水时,水里的可燃气体在罐内达到了一定浓度,恰巧两名工人在罐顶用水焊施工,引燃罐内可燃气体致爆炸发生,两名工作人员被崩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调查组工作人员介绍,盘锦大洼县地下水含有可燃气体。经过分析,这次事故的可燃气体是从地下深层渗透到井水里,然后,企业又将水提升至罐体,并没有进行水气分离,因此导致这起事故。 昨日上午,纸厂领导对死者家属进行慰问,善后工作也在进行当中。与此同时,大洼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准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