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售房不明码标价将要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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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5:20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13日,记者从成都市物价局获悉,年内《成都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暂行规定》将出台实施。据悉,此举将严格规定开发商卖房收费的所有项目,如商品房每平方米卖多少,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各是多少都将一一列出来,杜绝了卖房口头价。 经营者可根据自身楼盘情况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或显著位置悬挂公示牌,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名称、所售楼盘名称、楼栋编号、本楼栋起价、最高价、
届时,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有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将予以查处,其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最高可处以5000元的罚款。 《华西都市报》供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