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制度改革触及焦点和核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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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5: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三个法规文件。其实,在此之前的6月中旬,中央就集中颁布了包括这三个文件在内的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共5个法规文件。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刘炳香在谈及最近印发的这三个法规文件时认为,三个文件吸收了多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将实践中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是逐步结束靠自然人选拔和管理干部的历史,转向靠完善的法规系统来选拔干部;党内法规的执行今后应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的作用,用规范的程序来控制和保证执行结果。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改革进展到现在,开始触及到干部人事制度的焦点和核心问题。比如重要干部的决定主体,现在规定要求由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常委会扩大到同级全委会票决制,决定权不再集中在常委会手中。这是对党内权力机构决策权的重大改革。 (瞭望新闻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