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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开始上街整治犬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6:25 扬子晚报

  流浪犬遗弃犬将予以捕捉,在限养区违章养大型犬烈性犬将受到警方严厉处罚。从今天开始,南京警方将对扰民的大型犬流浪犬等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警方提醒市民遵守《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不要随意遛犬,尤其是不得携犬进入市民广场、商场、饭店和公共汽车等公共区域。对因诊疗、防疫等携犬外出的,需束之绳、链,由成年人牵引。同时,应主动避让老人和未成年人。擅自携犬进入上述公共区域的,公安机关或其依法委托的机构可以予以捕杀,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南京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等六个区范围内,以及栖霞、雨花台、浦口、大厂、江宁等五个区所属建制镇范围内为限制养犬地区。在限制养犬地区的个人可以饲养观赏犬(如北京犬、狮子犬等),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如狼犬、藏獒、洛威拿等);在非限制养犬地区范围内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外地人员不得携大型犬、烈性犬进入本市限制养犬地区。警方表示,此次整治将强化执法,严厉查处一批违章养犬行为。对发现饲养大型烈性犬的,先向养犬人发放违章通知书,敦促其自行处理,并告之其今后不得再饲养。对拒不处理的,坚决予以依法处理;对随意遛犬的行为,警方将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查处力度。对经教育仍不予配合、不服从管理的,将按照《办法》规定的罚则,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昨天上午,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会同南京雨花公安分局雨花台派出所,到辖区各主要居民小区,发放了致养犬人的一封公开信,信的主要内容为提醒辖区居民,公安机关将从今天起整治犬患,请养犬人按照《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等规定,自觉登记家养的犬。

  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整治行动中,警方将开展犬类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辖区内犬类饲养情况,尤其是居民和单位饲养烈性犬的底数。对居民个人饲养的观赏犬、单位饲养的护卫犬,以及辖区内的犬类养殖、交易场所,将全部录入警务平台。为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警方还将主动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农林部门联系,加强协调与配合,对犬患问题突出的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对因养犬产生的环境卫生、动物防疫等问题,主要由上述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行动期间,各派出所将成立一支“犬患整治小分队”,重点在社区、公园、市民广场、交通干道等公共区域,捕捉流浪犬及遗弃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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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狗随便买卖随意溜达

  记者昨在夫子庙宠物一条街看到,几十平方米范围内竟然有十几家卖狗和猫的小店。走进市场,一股尿骚味扑鼻而来,令人窒息。一家小店的一个小笼子里竟然塞了十几只小宠物,有的小猫耐不住高温已经死了,但摊主仍然把它们放在笼子里。记者了解到,这里的狗价格从十元到一万元不等。记者问一位店主,南京市严查无证犬对他们有无影响,店主称,他自己已经给打过狂犬疫苗了,并没有正规的政府免疫证明,如果非得要,可以找人弄张来,可以应付公安部门检查。

  除了买卖的随意性,一些大型犬烈性犬随处转悠的现象也很常见。在安德门大街靠近省警官学院附近,一些砖墙上到处都被涂写了“出售狼犬”的字样,并留下了联系电话。记者看到,一男子竟带着十几条狼狗在此处溜达。

  6万只狗多数没有备案

  南京市犬业协会秘书长李群认为,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但养得太多太滥也不行,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据犬业协会估计,目前南京狗的数量大约在6万只左右,“这只是估计,具体数字无法准确统计,因为前年《行政许可法》出台后,警方取消了狗证,对养狗的只能备案不能收费,对狗的登记管理也不那么严格了,取消狗证后民间绝大部分的养狗市民都没有去备案。”李群告诉记者。

  这么多狗都没有备案,对它们的管理自然也成了问题。首先是来源无法控制,李群介绍,现在民间所养的狗,其来源十分庞杂,有的是从朋友家里抱养的,有的是从狗贩子手里买的,有的甚至是从大马路上捡的;其次是过程缺乏监控,有没有养烈性犬,小狗有没有打防疫针,外出时对狗有没有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对不想继续养下去的狗如何处理,都缺乏系统而有效的控制。

  据南京警方统计,今年3月1日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实施以来,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了与狗有关的治安案件37起,其中狗叫扰民13起、狗咬伤人17起、其他因狗发生的纠纷7起,此外警方接报的与狗有关的警情至少在几百起。通讯员宁公宣实习生李卫亮本报记者罗双江

  

警方开始上街整治犬患

  夫子庙宠物市场,大量宠物放在户外随意买卖。李卫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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