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供扁妻所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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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7:1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陈水扁虚报“公务机要费”案关键证人李慧芬14日凌晨返回台湾后,立即被以“证人”身份约谈到台“高检署查缉黑金中心”。李慧芬从澳洲带回台湾的证物,在检察官面前当场拆封,其中包括尚未曝光的发票。由于李慧芬数年前住宿君悦饭店的发票,出现在“公务机要费”的支出凭证中,李慧芬在侦讯中明白告诉检调,发票就是要给扁嫂吴淑珍用的。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由于“公务机要费”的核销出现“中饱私囊”的贪渎疑情,台湾检调14日上午也同步约谈台“总统府”会计处等相关承办人员。据悉,在完成前置作业后,将会先行约谈扁嫂吴淑珍,最后才传唤陈水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