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启用新交通违法处理系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7:26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东营8月14日讯东营市作为全省新版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试点城市试用成功后,于今日正式启用该程序,并开具出了第一张交通违法处罚单。 新系统启用后,东营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在东二路和黄河路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并出具新系统启动后的第一张处罚单。
此次启用的山东省道路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在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现联网,确保了违法处罚标准的全省统一,解决了对异地交通违法管控处罚的难题。该系统与山东省财政厅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对接,交警部门开出的每张罚单,都由财政部门监管,可以在省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家银行的任何网点交纳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