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41元换来4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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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7:34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高建业朱礼文)几个不良青年深夜无事可做,结伴窜至当地学生宿舍,为了“练练手”,对学生拳打脚踢,并从四名学生身上抢劫现金41元。日前,凤阳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为首者沈某有期徒刑四年,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今年1月10日23时许,沈某伙同马健(另案处理)骑摩托车来到凤阳县黄湾乡吕某家中。几个人商量去附近的学生宿舍找几个学生“练练手”。敲开一学生宿舍房门后,沈某将
鉴于赃物已追回,赃款已退出,且两被告人已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从轻作出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