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一村官贪民房改造款获刑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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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7:3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8月14日讯 (记者文刚 实习生杨柳)记者今天从省高院了解到这样一件事:昌江村官陈信成私吞政府下拨的民房改造款1.5万余元,近日昌江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56岁的陈信成是昌江黎族自治县七叉镇乙洞村委会副书记。经昌江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2月至2004年5月,昌江有关部门分7次下拨民房改造款188090元给该村委会用于民房
法院认为,陈信成利用担任村委会副书记职务之便,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民房改造管理工作中,侵吞公款人民币15533.18元,已经构成贪污罪,法院判处陈信成有期徒刑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