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机要费案 李慧芬证实发票是她转给扁嫂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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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7:59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8月1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昨天约谈台湾红公司负责人李慧芬,就“总统府”公务机要费核销单据中出现君悦饭店等消费发票请她确认。她明确指出,检调手中的君悦发票影本是她透过堂姊李碧君转给扁嫂吴淑珍的。 据报道,李慧芬说,她不知道“第一夫人”要发票与核销公务机要费有关。她并一度替李碧君辩解,指李碧君应是被“第一家庭”利用了,她返台是还原真相,希望检调不要
办案人员透露,李慧芬携带“二大一小”三包资料,与公务机要费有关的,实际上只有一分由牛皮纸袋包装的一叠发票影本。李慧芬解释,她在澳洲打包时,没在行李箱上作记号,昨天一时忘记资料是放在那个箱子里,才会将全部行李箱带到查黑中心。 据悉,李慧芬指出,李碧君受吴淑珍委托,两、三年前即四处搜集发票;她因长年住在君悦饭店,李碧君向她要住宿发票,告诉她发票是“第一夫人”要拿去作公益的。 检调发现,在“总统府”核销公务机要费的帐证中,除君悦饭店上百万元发票,另有馥园餐厅、先施百货及灿坤、震旦行的三C产品发票;李慧芬一一确认后说“这些发票都是我的”。李慧芬证称,据她所知,吴淑珍手中应还有由李碧君提供的世贸联谊社、国宾饭店发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