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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交会购房摇奖最多可得1.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8:03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晶实习生张瑜)8月14日,记者从第12届房交会组委会获悉:即将在下个月8日-12日举行的房交会,将开展“购房摇奖活动”,购房消费者最多可以获得1.1万元的奖金。

  “购房摇奖活动”的奖励规则如下:

  凡购买本届房交会参展开发商出售的参展楼盘的商品住宅,其《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展会上经市房产局商品房合同备案处认证或在网上合同备案的消费者,均有资格参加组委会“购房摇奖”活动,有机会赢得购房大奖。

  摇奖活动共设购房奖100名。其中:“安居奖”5名,奖金各1万元(含税);其余95名为“幸运奖”,奖金各1000元(含税),总奖金额14.5万元。各奖项奖金可兼中兼得,最高可获奖金1.1万元(含税)。

  中奖者通过电脑摇奖的形式产生。9月8日至11日每日下午在展会现场摇奖;9月12日晚在市府广场举行摇奖专题文艺晚会进行现场摇奖。5天中,每次摇奖产生中奖者20名,其中“安居奖”1名,“幸运奖”19名。沈阳市公证处为本次摇奖活动进行现场公证。

  获奖者于展会结束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经市房产局商品房合同备案处认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预付金(预定金)收据原件到组委会领取奖金,逾期未领视为弃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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