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整治光膀子有一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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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8:03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社区:“小鬼”当家监督“膀爷”
8月14日下午,在大东区小北街道社区阳光驿站举办的“文明出行看仪表”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启动仪式上,记者发现很多社区的志愿者都是10岁左右的孩子。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别看孩子们小,但他们是整治“膀爷”的秘密武器。社区大院是居民夏季乘凉、散步的场所,不文明的“膀爷”特别多,有了这些敢说敢干的小监督员后,相信他们的劝阻行动肯定会让“膀爷”们感到“害臊”,进而改掉自己的坏习惯。开学就要上6年级的白塔小学学生刘思瑶告诉记者,她和小伙伴都决心用实际行动把“膀爷”赶出社区大院。 工地:用绿豆汤劝阻“膀爷” 8月14日下午2时,记者随大东行政执法分局的执法人员来到了沈阳市第五中学附近的一处建筑工地,尽管当时正是烈日当头,但在工地上紧张忙碌的工人们却没有一个光膀子的。在和执法人员签下“保证工地内不出现‘膀爷’”的承诺书后,负责现场施工的一位白姓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告诉记者,建筑工地上大多是重体力劳动,而且工人的素质相对不高,所以在夏季施工时很容易出现“光膀子”的现象。在区行政执法局宣传了“文明出行看仪表”活动的要求后,工地上便要求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准“光膀子”。为了缓解穿衣服给工人带去的燥热,工地上还专门给工人们熬制了绿豆粥。一位工人告诉记者:“穿上衣服虽然热了点,但听领导说能防病,而且还有绿豆粥喝,所以我们觉得不光膀子挺好的!”据了解,大东区当天与区内的40家建筑工地都签署了承诺书。 饭店:“光膀子”的今后不准进 在大东路上的一家火锅店,执法人员先给经营者送上了一封信,信中不但讲解了“文明出行看仪表”活动的意义,而且还提出要求:店家应该按照门前三包区域划分,不仅要教育管好自己的员工,而且对顾客也要进行积极的宣传教育和教导,力争杜绝“光膀子”现象。随后,经营者也与执法人员签订了承诺书。经营者告诉记者,由于他们家是火锅店,所以经常有客人会在吃饭的过程中“光膀子”。虽然劝阻的难度可能会很大,但是既然签了承诺书,就肯定要争取做到。那位经营者还告诉记者,他们饭店今后还会立下“规矩”:“膀爷”禁止入内!宁可不赚钱,也要支持文明出行活动。当天,大东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共与300余户商家企业签订了杜绝“光膀子”行为的承诺书,同时与170个社区开展了文明出行共建活动。本报记者刘强摄影李双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