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如顺由死缓减为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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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8:29 青年时报 | |||||||||
据《福建日报》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厦门特大走私案涉案人员庄如顺、陈燕新、王燕棣的减刑案件,并根据上述三人在死缓刑执行期间的悔罪表现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刑事裁定,对庄如顺、陈燕新、王燕棣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庄如顺原为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与赖昌星称兄道弟,曾极力劝告赖昌星尽快出逃。
来源:青年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