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召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9:00 黑龙江日报 | |||||||||
记者 刘伟 本报14日讯为期6天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14日上午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宗璋主持了上午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马淑洁、李希明、沈根荣、滕昭祥、董浩及秘书长傅亚文出席会议。副省长刘学良、省法院院长南英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会议议程。会议传达了中共黑龙江省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听取关于《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等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黑龙江省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草案)》、《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等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2005年财政决算和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案的有关情况汇报。 又讯(记者刘伟)14日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宗璋、张成义、李希明、沈根荣、滕昭祥、董浩及秘书长傅亚文出席会议;副主任马淑洁主持会议。 副省长程幼东、省法院院长南英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确定了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评议的省政府部分组成人员;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200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05年财政决算和200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松花江水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拟任职人员在会上做供职发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