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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力量构建“志愿中国”生态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0:14 公益时报

  -本报记者韩笑摄影报道

  8月5日,“志愿精神与和谐社会”高级论坛在上海召开。此次论坛共设5个分论坛:政府与志愿活动;企业社会责 任与志愿精神;青年社会责任与志愿精神;媒体社会责任与志愿精神;公益机构的公益使命与志愿精神。

  “志愿者一直是公益组织有效开展公益活动的重要力量,也是社会开展大型公益活动的主力军,更是和谐社区建设的 有生力量。”作为本次活动的主办方,上海映绿公益事业发展中心董事长庄爱玲女士说:“本次论坛旨在搭建交流与分享的平 台,探讨政府、企业、媒体、青年组织和公益组织通过志愿参与实现社会责任的意义,增进各部门之间的相互了解、对话和信 任,探索志愿组织与政府、企业、媒体、青年组织之间、以及志愿组织之间合作的渠道、方法、机制和模式,促进志愿活动的 健康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建设。”

  本次活动吸引了上海市政府、公益机构、企业、学术界及媒体等领域的200余人参加。

  【声音】

  政府——

  推进志愿活动,义不容辞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研究员,

北京大学志愿服务与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丁元竹:

  志愿精神(Volunteerism)是指一种自愿的、不为报酬和收入而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完 善社区工作的精神,是公众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在一些国家志愿精神是公民社会和公民社会组织的精髓。

  目前,我国志愿服务所呈现的趋势是:参与率越来越高;参与人数越来越多;服务组织的企业化管理趋势很明显;法 制化趋势越来越来明显;组织化趋势越来越强。

  ●上海市民政局职业社工处处长、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副会长黄志华:

  公民社会通过志愿活动可以达到3个目标:一是发展和壮大社群、关怀和服务的价值观;二是帮助个人行使市民的权 利和义务,终身学习和充实自己,发挥潜能;三是消除分歧隔膜,建立友好关系,在和谐社会中共同生活,携手创新,面向共 同的挑战,开创美好的未来。

  大力推进志愿活动,是政府义不容辞的社会职责。政府要促使志愿活动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社区化 方向发展,实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间运作、社工引领、义工服务、百姓受益”的志愿者活动良性机制,促成“政府指 导社工、社工引领义工、义工服务群众、群众参与义工”的和谐互动模式。

  ●上海市精神文明办副研究员孙慧民:

  目前,上海志愿者事业发展正处于承上启下,谋求突破和创新的关键时期。但是,志愿活动发展水平与现代化国际大 都市的总体要求不适应;志愿活动行政化倾向与社会化发展要求不适应;志愿活动粗放型发展与专业化要求不适应这“三个不 适应”问题正影响上海志愿者事业的发展。

  “三个不适应”要求我们坚持“三个有机结合”原则:培育志愿精神价值与大力开展志愿活动结合起来;培育多样化 的志愿组织与构建志愿服务体系结合起来;挖掘传统组织资源与扶持社会性志愿组织结合起来。

  企业——

  志愿精神是CSR的一部分

  ●光华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李志刚:

  “一切遵循真理的指引”和“帮助人发展”是“光华”文化和价值观的核心,也是主体和目标。“光华”的营利机构 是“造血器官”和“动力来源”,非营利事业更为重要,主要有两部分,其一是彼得·德鲁克管理学院(原北京光华管理研修 中心),“中心”成立6年多来,秉承“使中国的管理者和创业者得到世界上最好的管理知识和管理工具”的理念,共投资6 000万元,致力于德鲁克管理思想的研究与传播。其二是光华慈善基金会,以“帮助人在尊严中发展,激发人在发展中奉献 ”为使命,定位于扶助弱势群体的“个人”,相信他们和其他人同样有着自己的尊严、价值和潜力。“光华”每年捐出赢利的 一大部分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总额已经超过8000万元。其中在陕北延安贫困地区亲历亲为,设计、建造了20多所中小学 校,解决了8000个孩子的失学问题。并帮助了约5000名下岗人员、囚犯、妇女等,为他们提供新颖的创业培训课程, 解决其就业问题。通过实际行动帮助这些弱势群体,使他们回归社会,享有同等的发展机会、实现自我价值。

  青年——

  志愿精神成就精彩人生

  ●温州绿眼睛环境中心理事长方明和:

  “青年为了获得阳光,可以冲破任何一堵坚实的砖墙!”方明和,五年前从国家环保总局局长手中接过“福特环保奖 ”的时候,只有17岁,这个从中学时代就开始做公益的年轻人在2000年发起了以中学生为主的环保组织——“绿眼睛” 。当年只有12人的“绿眼睛”,而今在北京、武汉、西安等地均设置了分支机构,最多的时候拥有5000名注册会员。憨 厚的他话语不多但深触人心:“不知道明天该怎么走,但必须要承担社会责任了。”

  媒体——弘扬志愿精神,从我做起

  ●《公益时报》常务副社长彭建梅:

  NGO应建立固定的媒体阵地经常说,通过这个固定媒体阵地,随时与客户进行信息交流,并对它发生影响、培养感 情、形成习惯,甚至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不可少的一部分。抓住特定的事件要大声说,重大事件发生之后,人们的眼球突然 间高度明亮,这时,抓住特定时间,抓住一个事件大声说、及时说、赶快说。要注意围绕专业话题分层地说。每个NGO都要 有自己的话语领袖,公益领域要培养自己的话语领袖。

  ●《新民晚报》、《东方早报》、《人民政协报》——

  志愿精神是公益精神之基底。我们首先必须成为一个志愿者,一个参与者。有了这种精神,虽然岗位有区别,能力有 大小,视域有宽窄,但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身体力行地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我们就能在书写一份份赤诚和感动的同时,把 公益精神传递给更多的人。我们呼吁媒体应讲公信力、要有亲和力,立足自身平台弘扬公益精神,与公益机构相互理解、相互 合作以求共赢。

  公益组织——

  草根组织本身就是志愿者

  ●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创始人、理事长王行娟:

  公民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公民的参与程度,社会组织的责任是动员和组织公民参与到社区的建设中来。民间社会组 织能够承担起这个责任是由于这些组织具有很多的特性,如公益性、非营利性、自治性,特别是具有志愿性。民间社会组织的 志愿性不仅表现在这些组织的构建本身就是志愿者,是自愿行为,而且它的草根性也决定了它的群体性,他们的活动也是以志 愿者作为最重要的资源进行推动的。因此,民间社会组织的背后是广大民众。居民们正是通过不同社会组织的动员和组织工作 ,以志愿者的身份参加到各种不同目标的社会活动中,形成了公共参与的局面。

  ●中华仁人家园主席陈达文:

  各界人士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一套社会架构,使义务工作精神得以持续发展。

  我们促请政府确认义务工作是重要的社会资本,为持续发展义务工作精神提供有利环境,投放稳定的资源和支持予推 动义务工作的基建团体,同时肯定义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独立性。工商界支持义务工作,视之为企业社会责任,并担当添增公民 社会能力的伙伴。传媒界积极向公众传播义务工作精神的价值,协助营造环境,使小区参与义务工作得以持续。教育机构和家 长组织为年轻人提供平台,通过参与义工服务,达至全人的学习。专业团体动员各界,促进各成员担任义工,发挥技能和专长 ,服务社群及响应小区问题。宗教团体肯定义务工作是切合信仰的社群服务。任用义工的机构缔造和善的服务环境,并就对义 务工作精神的期望所引发的变化,作出响应,开创模范、定出策略和导向,加强全球义务工作力量。

  ●台湾

海棠文教基金会执行长陆宛苹:

  志愿服务的运用单位应办理意外事故保险,必要时并得辅助交通及特殊保险等;因升学、进修、就业或其他原因得发 给服务绩效证明书;选拔楷模奖励、定期评测绩效、奖励得列入升学、就业之部分成绩;年资满3年时数达300小时者发荣 誉卡,凭卡免费进入公立风景区;绩效优良并经认证者得优先服相关兵役替代役。

  ●中国民促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黄浩明:

  志愿者贡献的是时间、技能和经验;奉献的是创造力和激情。志愿者是NGO所能动员的最有价值的资源;他们不是 “免费员工”,理应得到各种报偿,例如,一句由衷的“谢谢”。他们的贡献应当得到正式的承认;他们与正式招聘的员工同 样平等;他们值得我们的尊敬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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