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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的”开空调无需另外付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0:15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卞建国通讯员杨建国)近日持续高温,一些读者致电本报,询问“打的”开空调时,还要不要另付空调费?市客管部门在接到记者转达的意见后明确答复:乘客只需按照计价器上显示的金额付费,不需额外支付空调费。日前,一名司机因违规多收乘客0.5元空调费被投诉,客管部门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了多收乘客的0.5元车费。乘客如投诉多收费行为,可寄信到河西区平山道2号市客管办信访科(邮编300074),也可拨打投诉电话23549000。

  责任编辑: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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