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弊案辩论昨日终结 八月三十一日将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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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0:31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8月1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经台北地方法院四个月的密集审理后,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ETC案于十四日下午辩论终结,定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四时宣判。前“交通部长”林陵三办公室秘书宋乃午,昨天开口紧咬林陵三,指他在ETC案中,所有作为“都是按照部长(指林陵三)意思执行,开会前有和林陵三口头沟通、林陵三事后也知道、没有反对”。
据报道,宋乃午昨天答辩时,突然表示林陵三对他有知遇之恩,也提拔他,“我现在无法举证,但开会前曾和林陵三口头沟通,事后他也知悉且没有反对”。宋乃午强调,依照林陵三先前在法庭上斥责他的方式(指林陵三不满宋乃午的律师诘问他一事),“如我有不当行为,部长早就处分我”。 宋乃午说,他开会或者交付什幺文件给承办人员,从来不曾隐瞒,所有作为都是经过审慎讨论后完成签报,“我开会、交付文件、或转达什幺指示,都是合理、合法,也坦荡无私的,且都是照部长意思执行”。 据悉,由于检察官起诉宋乃午时,严词指控宋乃午假借部长权力,长期泄漏ETC标案机密、公务资料给同案被告、前精业公司协理蔡锦鸿,并违法指示及关说。但宋乃午最后答辩的说词,显有“供”出林陵三的意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