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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损浙江丽水国宝级明代摩崖石刻 《大旗英雄传》剧组公开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0:50 大华网-汕头日报

  据新华社杭州8月14日电(记者余靖静、裘立华)因在拍摄中随意喷涂浙江丽水一国宝级摩崖石刻造成恶劣影响,《大旗英雄传》剧组日前在媒体上向浙江省文物局及全国观众公开道歉。

  据介绍,浙江丽水一国宝级摩崖石刻遭随意喷涂一事发生于2005年5月。当时,由广东强视影业传媒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投资的《大旗英雄传》剧组到仙都风景区拍摄外景时,
因为嫌“铁城”摩崖石刻影响镜头效果,就在这块石刻上喷了一种特殊的涂料,盖住了两个大字。景区工作人员指出这种做法不对,但剧组承诺拍好后负责清洗,并为此给景区管理处2000元押金。但拍完外景后,剧组没有清洗石刻上的涂料就撤走了。后来,风景管理处曾多次要求剧组进行清洗,但剧组一直没有清洗。剧组离开后,景区管理处联系剧组,得到的答复是:2000元押金作为清洗费用,让景区自己清洗一下。

  无奈,仙都景区组织工作人员对喷在“铁城”摩崖石刻上的涂料进行清洗,然而由于无法清洗干净,“铁城”看起来就像被损毁了一样。《大旗英雄传》总制片人游建鸣在道歉信中说:“《大旗英雄传》去年5月在浙江缙云拍摄期间对芙蓉峡摩崖石刻‘铁城’二字进行了喷涂,虽然当时使用的是可清洗材料,但事实上造成了对国家文物的损害。作为《大旗英雄传》的总制片人,特向浙江省文物局等有关部门及全国观众表示公开道歉!”

  游建鸣表示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目前已派专人前往浙江协助调查处理,同时会追究当事人的个人责任。

  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总队长吕可平对此表示,剧组光道歉是不够的,在调查结果出来后,根据文物的损毁程度,剧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赔偿文物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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