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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行政处罚案公开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2: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省质监局近日出台措施,在合肥、淮南、巢湖、池州、亳州等5个市质监局试行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以加强对行政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推动行政案件信息公开化,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明年上半年,该项工作将在全省质监系统进行推广。

  据了解,实行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主要是该市辖区内有较大影响、引起政府或者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给予行政相对人较重行政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案件,上级质监部门交
办的案件,跨行政区域移送的案件等。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得实行公开审理。

  (潘志远 毛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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