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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严治“犬患”今日始狗进公共场所就可捕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4:31 北京晚报

  本报南京讯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犬患”问题,南京警方从今天开始,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在南京全市限制养犬地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犬患”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规定,在非限制养犬地区范围内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南京市限制养犬地区禁止随意遛犬,尤其是不得携犬进入市民广场
、商场、饭店和公共汽车等公共区域。擅自携犬进入上述公共区域的,公安机关或其依法委托的机构可以予以捕杀,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田雪亭X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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