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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将从本月中旬起开始对大型犬进行集中整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4:4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本报上周报道了警方将对大型犬进行集中整治的消息,记者昨天获悉,相关整治行动将在本月中旬开始,为期1个月。为确保整治成果,警方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不服从管理者实施处罚;对于纵犬伤人者,警方还将参照该法中“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条款进行处罚。

  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人士介绍,2004年我市取消了办理“狗证”的行政审批,
宠物犬数量急剧增加。修改后的《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规定我市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六个区范围内,以及栖霞、雨花台、原浦口、原大厂、江宁所属建制镇范围内为限制养犬地区,且禁止携犬进入市民广场、商场、饭店和公共汽车等公共区域。但是目前的现状是,一些宠物犬甚至大型犬公然在广场、公园散步,“抢占”市民的休息空间。恶狗伤人事件更是屡有发生。据统计,今年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警方共立案查处了与狗有关的治安案件37起,其中狗叫扰民13起、狗咬伤人17起、其他因狗发生的纠纷7起。警方认为,我市“犬患”问题已经比较突出。

  此次整治行动中,警方将开展犬类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辖区内犬类饲养情况,尤其是居民和单位饲养烈性犬的数量。对居民个人饲养的观赏犬、单位饲养的护卫犬,以及辖区内的犬类养殖、交易场所,警方全部登记上网。各派出所将成立一支“犬患”整治小分队,重点在社区、公园、市民广场、交通干道等公共区域,捕捉流浪犬及遗弃犬。

  由于养狗者和反对养狗的市民在对待养狗这一问题上的态度截然不同,警方以往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较为棘手。在此次整治行动中,警方将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条款,加大对饲养宠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犬类管理和“犬患”整治落到实处。对发现饲养大型烈性犬的,先向养犬人发放违章通知书,敦促其自行处理。对拒不处理的,警方将依法处理。

  目前,警方的执法依据主要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警方将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条款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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