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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员戴标志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4: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全省从9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许琛、通讯院陈婉玲报道: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民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树立广东省婚姻登记员的良好形象,全省将在9月1日起推行婚姻登记员统一佩戴标志上岗。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须在8月20日前派员到省厅基层政权和
社区建设处统一领取胸章,由市按胸章的序号发放到所辖县(市、区)。有乡镇婚姻登记处的,由县(市、区)按胸章的序号统一发放给所辖乡镇婚姻登记员。从今年9月1日起,全省各级婚姻登记员必须统一佩戴胸章上岗。

  民政厅负责人透露,标志为长方形,上面有国徽、“婚姻登记员”中英文字样以及婚姻登记员的编号。在婚姻法等相关法律中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或者谋取其他利益”,规定佩戴标志便于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广东省婚姻登记员胸章的编号参考了车牌区分的办法,比如广州市的胸章号为A001号至153号,深圳则为B001号至035号,珠海则为C001号至030号。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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