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不赔,关键看“暴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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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5: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由于投保时未对降雨量标准作约定,中山一家制衣公司索赔时吃了苦头 本报中山讯夏天多暴雨多灾情,记者昨天却从中山市中级法院获悉:中山杰仕制衣公司由于投保时没有对“暴雨”标准作约定,在与保险公司索赔诉讼中吃了苦头。 2002年11月,杰仕制衣公司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列明了保险责任范围:由于火灾、
2003年9月10日晚上9时许,天空突降倾盆大雨,杰仕制衣公司围墙倒塌,大量泥浆水涌入洗水车间,5000多件牛仔衫裤遭到污染。 保险公司接报后,要求杰仕制衣公司组织人手尽力减少损失,并拍摄现场照片留存。然而,保险公司事故现场查勘后,却向杰仕制衣公司发出《拒赔通知书》,明确告知:依据气象部门出具的气象证明,发生事故当天,中山市24小时降雨量为36.0毫米,未达到暴雨的标准。因此,杰仕制衣公司工厂雨灾事故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 愤怒的杰仕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暴雨”致损为由,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24万元。 是否发生了保险单约定的保险事故———“暴雨”,成为双方的争议焦点。 保险公司向法庭提交了中山市气象局出具的《气象资料证明》、广东省气象档案馆出具的《降水等级划分表》等证据材料,证明属暴雨等级的24小时降水总量为50-99.9毫米,事故当天中山的降水量没有达到暴雨标准。 “保险单上没说多大雨才是暴雨”,杰仕制衣公司认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没有指出要按气象学上的标准进行衡量,事到如今,应该按照通常一般老百姓的理解来解释暴雨。 法院审理认为,国家气象部门制定并通用的《降水等级划分表》就是一个关于降雨等级的通用标准,应以该标准来界定实际发生的降雨等级。而杰仕制衣公司主张暴雨致损,却无法举证当日降水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暴雨”标准,只能自负举证不能的后果。 中山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驳回杰仕制衣公司的诉讼请求。(潘林吴娇) 泥浆污染了厂内牛仔衫裤
(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