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任免一批部门“一把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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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0:0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林福龙实习生游秀凤)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泉州市政府关于执行农业法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视察组有关视察报告;听取、审议泉州市政府关于2006年上半年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财经委有关检查报告;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泉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卫平同志辞去泉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本决定报下一次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泉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朱明提请,审议决定: 免去郑增辉同志泉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郑建树同志泉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骆良益同志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全生同志泉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免去陈元殿同志泉州市水利局局长职务;免去杨逸蓉同志泉州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明权同志泉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免去雷崇铭同志泉州市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月昭同志泉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金定同志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李建辉为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郑文伟为泉州市教育局局长;任命吴春林为泉州市司法局局长;任命王金枝为泉州市水利局局长;任命张建生为泉州市林业局局长;任命张帆为泉州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任命蒋德明为泉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卫平为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任命刘明亮为泉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根据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勇民提请,审议通过: 任命王一平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王志贤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王梓榕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苏华斌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苏墨祥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吴金忠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吴梅芳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吴新建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陈少杰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林明清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戴强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