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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贩运野生梅花鹿不料中途跑一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1:10 东方今报

  今报驻马店讯 人贩运野生梅花鹿,不料中途跑了一只,只好向警方求助。昨日凌晨,驻马店警方帮忙找回梅花鹿后,发现贩运者不具备运输国家级保护动物的资格,涉嫌非法贩运。

  昨天零时10分,驻马店驿城公安分局橡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市解放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发现一只梅花鹿,有人正将其赶走。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目击者称梅花鹿
已被人拉走,民警迅速追赶。在市天中山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看到了那只正被人往三轮车上抬的梅花鹿。

  当民警要把梅花鹿带回派出所时,一男子赶过来,称梅花鹿是他丢失的。他自称名叫罗超权,湖北省十堰市人,为了开发景点,他在驿城区刘阁乡办事处一家饲养场,以每只3000元的价格购买了4只野生梅花鹿,由于运输不当,途经市区时跑了一只,只好向警方求助。梅花鹿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民警查看罗超权的相关手续时,罗仅出示了刘阁乡那家饲养场的交易证明,警惕的民警没有放行,立即向市林业局反映了这一情况。

  昨日1时30分,驻马店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工作人员赶到,确认那是一只野生圈养梅花鹿,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调查过程中,罗超权无法出示相关运输手续,因此被视为非法贩运。

  目前,市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正在对罗超权及随意出售梅花鹿的饲养场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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