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落实两办《通知》精神农民进城销售果菜不收费有人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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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1:14 哈尔滨日报 | |||||||||
哈报网讯(徐健 记者 胡占富)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民群众进城销售自产果菜服务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哈尔滨市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为农民进城销售自产果菜创造方便条件。如今,农民自产果菜销售不但有人引导、有人帮扶、免收相关费用,有关部门还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防止各种坑农害农现象发生。
引导 提供信息分析形势指导销售 近日,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民自产果菜销售的组织指导,帮助农民拓宽销售渠道,增加了农民群众的销售收入。 据介绍,各区一边组织乡(镇)干部和农情员深入村屯和农户了解情况,帮助农民群众分析供销形势;一边通过加强网上信息服务、举办培训班、发挥农村经纪合作组织和农村经纪人作用等形式,为农民群众提供准确有效的市场信息,引导和帮助农民进行销售。 针对哈尔滨市今年蔬菜销售较难的实际,市农委增加了产销对接会的次数,并于近期组织农民果菜生产业户与超市、大型农贸市场、销售大户直接对接,减少中间环节,扩大地产果菜销售量。同时,在哈尔滨市主要果菜生产基地配备无公害果菜检测设备和仪器,确保地产菜上市质量。 服务 销售自产果菜免收相关费用 据介绍,按照《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纷纷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惠农、利农的政策措施。 市城管局在适宜地点为销售自产果菜农民开辟经营场所,向自产自销的农民发放联系卡,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并积极为自产自销农民提供饮水水源和就餐场所,同时免收其占道费、卫生费、入厕费等城管费用。经市交通局积极协调,省交通厅决定,免收自产自销进入市区售瓜的农用车辆的8月、9月的养路费。市工商局决定,免收农民群众进城销售自产果菜的工商管理费。市农委进一步扩大自产证发放范围,向自产自销的农民发放无公害蔬菜、瓜果自产证,让农民群众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南岗、道外等区、县(市)为农民辟建果菜销售场所,设置农村大集,方便农民群众销售自产果菜。 监督 明查暗访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据介绍,为维护农民利益,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加大了检查和监督力度,防止各种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 据介绍,市纪委将农民进城销售自产果菜相对集中的区域和市场作为暗访重点,重点检查各部门为农民进城销售自产果菜开辟“绿色通道”情况,以及交警、交通、城管等重点执法部门执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同时,市纪委加大对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对超标准收取农民管理费,擅自向农民收取占道费、卫生费、入厕费,对农用车乱罚款、乱扣车,对农民刁难勒卡、粗暴执法等4种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从严进行查处。市公安局加强对市场、进城卡点等部位的巡逻,为农民创造安全的经营环境。南岗、道外等区还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成立检查组,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 |||||||||